蓝图管字[2009]1号
关于严格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
各监理机构、分支机构、管理各部:
为严格车辆管理,遏制各类责任交通事故继续发生,确保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。紧急通知如下:
1、把车辆安全工作上升到事关企业和家庭生存死亡的高度。树立车辆安全既是企业稳定,也是经济效益的理念。坚决狠抓严管,遏制重、特大车辆安全事故。
2、严肃对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培训,建立车辆交通安全警示长效教育机制。企业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基本素质、职业道德、专业技能学习教育。实行对集体权属车辆统一管理、统一停放制度。夜间、双休日、节假日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院内,如有业务不能及时赶会和需要外出应酬的,必须和主要领导汇报。坚决克制麻痹侥幸心理,禁止专职司机公务饮酒;严禁任何人酒后驾驶;严禁开病车和英雄车;严禁将车辆私自借与他人驾驶;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车;发生交通事故要履行救人职责。
3、严肃责任追究。规范企业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;驾驶员违反交通法律、法规,违章驾驶造成责任事故的,承担相应责任;乘车和车属领导对发生的责任事故行为负有监管责任。对发生的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予以辞退处理,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责成引咎辞职。
特此通知。
附:《企业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加重处罚规定》
潍坊蓝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
二○○九年六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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